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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部门负责确认村与村的边界

土地纠纷 2024-01-15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村与村的边界认定按真实情况,详情来写。为了及时解决土地纠纷,方便群众,这类纠纷宜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但是情节复杂,影响较大的权属争议,处理后牵涉登记、发证,因乡级人民政府无权登记、发证,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处理为妥。但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承担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法律分析:一般是以农村约定俗成,大家认同为好,来确定土地分界线。如果存在争议,则按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法律分析:由农村房屋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国土部门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等进行认定,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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