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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用负激励让员工罚款,可以投诉吗?

行政处罚 2024-01-15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对员工罚款不合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由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公司属于民事主体不具备处罚权,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只有劳动者因为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方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企业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可以根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降低员工的工资。企业可以具体说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比如多次旷工、迟到或者因疏忽造成企业损失金额等,都可以视为员工已经违反了企业中的劳动纪律。此外,还需要明确减薪金额,比如员工不同程度违纪将减多少绩效奖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因为自身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远离负向激励过多的公司,导向有问题。1.如果动不动就罚款,罚款用得比奖励认可用多的公司和领导,要远离。负面激励过多的公司,把人当工具使,管理粗暴,企业文化恶劣。不会尊重人和发展人,在人身上的投资是很少的,更多是榨取。2.如果是娱乐性小罚,几十一百,给大家作为活动经费之类,这种团队内部调节和管理,是OK的。如果规则明确,并且大家认可,那无法可说,认罚改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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