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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方职务侵占,另一方不知道,如何判断

职务犯罪 2024-01-15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职务侵占同时具备以下构成要件,则应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1、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职务侵占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职务侵占属于刑事案件,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对于自诉案件是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检察院管辖,检察院只管辖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所以被害人可以到职务侵占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法律分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可以调解结案的范围,所以即使双方和解还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只是在量刑上会予以考虑。在我国,调解或和解是处理民事争议的方法。在公诉案件中不存在和解问题,因为公诉案件是公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国家起诉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公诉机关的职责中并没有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的规定。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达成和解,这种和解在本质上仍然是民事和解,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但是,达不到撤销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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