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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款已付完,装修公司不能完工

装修纠纷 2024-01-15 17: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装修款不给可以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这种方法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但是程序比较多,时间比较长,多数单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愿采用。但是如果决定采用,一定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原始的文字资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装修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施工,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装修公司不赔偿的,可以起诉装修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施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在一般的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中,业主如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施工人支付装修款项。如果拒不支付,施工人可以催告其支付,经催告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如果装修验收未合格,施工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直至通过验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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