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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男方前女方钱但是没有欠条但男方失踪,怎么离婚?

离婚 2019-04-22 16: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能协商好的话最好,协商不好,起诉的话,原则上法院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标准认定抚养权:
    1、如果孩子超过七岁,是要问孩子的意愿的,看孩子愿意跟谁。
    2、一般情况下,看小孩从小的生活环境,平时除父母外,由谁照顾比较多;夫妻的经济状况,住房状况,等等,都会对此有影响的。
    例如,小孩从小由爷爷奶奶照顾,跟爷爷奶奶也比较亲,在男方所在地附近上学,为了小孩的有利成长,判的时候就可能会偏向男方。但是,如果孩子尚在哺乳期,原则上是跟女方的。
    3、建议协商,因为就算起诉到法院,也是要先调解的。判决的话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可能会比较慢。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后,仍找不到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对方不应诉,法院据此可以缺席判决。
  • 到派出所开具失踪证明,然后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四、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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