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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都是外地户口(未领结婚证),想在芜湖买房,但是只有女方1人有公积金和社保这样在买房时房产证上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离婚 2018-05-31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一般是可以写两人名字的!
  • 首先,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且以自己名义贷款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加名取决于双方协商,看男方是否愿意加上您的名字。加名的法律意义在与赠与,如果加名时注明的是按份共有,则应当注明各自份额。如果是共同共有,则是一人一半。
  • 你好,既然房产证上是双方名字,产权就是双方共有,离婚双方各半。如果办证时签订了赠与协议,附加条件,可以约定因女方原因离婚房子收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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