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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中财务协同效应的前提条件有什么

公司并购 2024-01-16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兼并中财务协同效应的前提条件是:
    首先,在兼并过程中必须有一方(往往是收购企业)资金充裕。
    其次,被收购方往往缺乏自由现金流量,而其行业的需求部责或会增长,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
    最后,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的资金分布必须是非相关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法律分析:企业兼并中财务协同效应的前提条件是:首先,在兼并过程中必须有一方(往往是收购企业)资金充裕。其次,被收购方往往缺乏自由现金流量,而其行业的需求部责或会增长,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
    最后,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的资金分布必须是非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企业兼并中财务协同效应的前提条件:
    1、必须有一方资金充裕;
    2、另一方往往缺乏自由现金流量,而其行业的需求增长,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
    3、双方的资金分布必须是非相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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