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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有离婚协议,一方遗失了结婚证还能直接办理吗

涉外婚姻 2024-01-16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协议离婚手续就不能办理了,需要先去补领结婚证才可以继续办理。但是诉讼离婚的被告是不需要结婚证的,只要原告有结婚证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分析:如果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一方本人持身份证到原登记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或者开证明后,就可以在办理离婚证手续。离婚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和手续结束双方婚姻关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当事人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然后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书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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