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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签新合同,拒签以后,公司不给开解决劳动合同的证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怎么办劳务派遣合同未到期,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4-09 14: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类型中的劳务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书不等于劳动合同书。
    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人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
    保险及福利均由派遣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只用人不养人,劳务派遣实质上是雇佣和使用的分离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点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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