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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提供一两张麻雀台,抽台费用1503小时,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刑事辩护 2024-01-16 1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为人开设赌场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可以构成我国《刑法》当中的开设赌场罪,一般应当由人民法院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开设赌场构成犯罪,构成开设赌场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开设赌场罪量刑情节严重的情形有:1、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2、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3、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4、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5、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6、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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