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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付了定金。假如我不租,可以退还押金吗?

租赁合同 2024-01-16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有协议,则按照协议约定。如果没有退租是可以要求公司返还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1.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退还押金。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承租人可以返还全部或部分定金。2.出租人不同意退还定金的,即使出租人起诉,定金也不能退还。因为押金是有保证的。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没收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3.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一开始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并因此支付定金,但后来又反悔,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退还押金。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承租人可以返还全部或部分定金。出租人不同意退还定金的,即使出租人起诉,定金也不能退还。因为押金是有保证的。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没收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一开始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并因此支付定金,但后来又反悔,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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