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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找护工后陪护亲人有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4-01-16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陪护人员标准是按照护理所需的人数进行计算的。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用是按照护理所需要的人数进行计算的,由职工所在单位进行每人每月的工资的支付。工资的数额是由企业和受伤员工或者是其家属共同协商决定的,最少的金额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的标准。
    要一直支付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法律分析:有,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误工费、陪护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陪护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亲属陪护费用(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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