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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费没发票吗?

房屋租赁 2024-01-16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费一般情况下有发票。按照正规的程序,交房租就必须要取得相对应的发票,但是由于现在有部分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到相对应的发票,所以必须要跟物业处沟通清楚,如果在开具不了发票的情况下,要物业处开出正规的收据,写清楚相关月份相关的总房租金额,加盖物业处的出纳签名以及财务章。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房屋租赁费一般情况下有发票。按照正规的程序,交房租就必须要取得相对应的发票,但是由于现在有部分物业公司无法提供到相对应的发票,所以必须要跟物业处沟通清楚,如果在开具不了发票的情况下,要物业处开出正规的收据,写清楚相关月份相关的总房租金额,加盖物业处的出纳签名以及财务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处理租户不给房屋租赁费的办法是: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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