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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要不要垫付医药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6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车祸肇事方不出医药费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协调,要求肇事者垫付,受害人需要抢救的情况下,车祸肇事人应当垫付医药费。
    受害人也可以在伤情好转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车祸肇事方索赔医药费在内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当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不过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垫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交通事故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当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不过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垫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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