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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许商标招商加盟,属于加盟商,咨询退加盟费问题。

连锁加盟 2024-01-16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形可以退还加盟费:
    1、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
    2、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尽快委托律师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加盟费。
    一般情况下条件包括:
    1、未接受对方好主要服务
    2、在合理期限内提出
    3、对方存在违约行为
    4、对方存在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许可的行为
    5、合同效力问题等
    具体可以直接搜索咨询余律师处理
  • 法律分析:需要,不然要退回加盟费。法律规定,特许商许可授权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应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特许商的商标未注册的,即使双方签订了加盟合同,加盟商也是主张加盟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从而要求退还加盟费。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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