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别人自愿给你钱,现在要你还,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17 0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愿给的钱可不可以起诉要分情况。如果不存在欺骗,就是赠予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那么不存在法律规定情形的是不能撤回的,不能起诉追回;如果是因为受骗交付的财物,对方构成了诈骗罪,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是他自愿赠予的,你可以不返还钱给他。他可能会去法院起诉,否认是赠予,他可能会说是借款给你。如果是借款,你就需要返还。所以,首先你需要确定,从证据层面来说,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钱是他自愿赠予给你的(而不是你认为是他自愿赠予给你的),才能判断该不该还,才好决定怎么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你用了别人的钱,那是不属于你的钱,一般是不道德的,但是如果对方是自愿给你的,那从法律上说,你是没有责任的,因为他是自愿的,你没有强迫他,而且他也知情,你最多就受道德的谴责而已,但是还是别用不属于自己的钱比较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