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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当地人能够办离婚手续吗

协议离婚 2024-01-17 04: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在当地的,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目前我国未确立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制度,当事人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当事人不在当地的,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必须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法律分析:离婚证办理一般无法异地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不在户籍地不可以办协议离婚手续的,但是可以办理诉讼离婚手续。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必须回夫妻任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起诉方开出对方的经常居住证明,就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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