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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对租赁经营者有补偿吗?。谢谢你

拆迁补偿 2024-01-17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租赁户有补偿,应当补偿租赁户因房屋拆迁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损失、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以及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房屋拆迁租赁户有补偿,应当补偿租赁户因房屋拆迁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损失、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费、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以及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法律分析:有。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大概有以下几类: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3、搬迁费(设备、生产原料、基础设施、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6、奖励和补助;7、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8、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9、其他。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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