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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农村不动产登记能过户吗?

土地纠纷 2024-01-17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农村不动产登记能过户。农村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领取不动产权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农村不动产证可以过户。只要当事人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当事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本人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过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转让手续的,登记机关应当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将不动产过户于他人;不符合转让手续的,应当不予办理,并且告知其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农村 不动产权证 可以过户,该房屋具有不动产权证书说明其房屋已经办理了 不动产登记 ,取得了不动产权属证书,其房屋是归房屋所有人拥有,是可以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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