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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家商店,交了一万多元的押金。两个月后,我现在不做了。我可以退还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4-01-17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押金能否退还,要看情况。如果交付押金的一方按约定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则押金能退;如果交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的,则押金可以不退。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法律分析:押金和定金能不能退回要取决于给付押金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义务,若如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则押金或定金都会退回。若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反悔不租房或者不买东西了,押金或定金是不退回的。如果是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其退回押金,定金则是双倍返还,定金罚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换押金的,出现约定事由时可以按约定退换;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押金应予以退还。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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