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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法人,我在工作中受伤了,社保局可以报销哪部分

社会保险 2024-01-17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工伤,用人单位可以报销以下项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申请为其报销下列项目的费用: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公司工伤保险可通过如下流程予以报销:1、当事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2、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或医疗终结鉴定表,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等;3、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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