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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对方没有受伤,去医院检查,谁负责检查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7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未认定医院检查钱由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因受伤住院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双方自行通过协商来确定。一般是由交通事故肇事方的当事人或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如果另一方为机动车的,则可以要求另一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行垫付最多一万元的医疗费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检查费的报销标准是当事人花了多少钱,肇事者就必须要报销多少钱,在对方当事人受伤之后,医院也不可能不进行检查就随便开始确定治疗方案。除了检查费之外,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还包括康复费,整容费,手术费,医药费等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由过错方承担。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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