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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加了女方名字离婚了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7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的,离婚时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夫妻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人不能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法院应依法让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一般来说是均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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