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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门口的东西,被小区物业私自带走可以报警吗?

业主维权 2024-01-18 0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这种行为应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首先报警是肯定的,也必须通知物业你家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要物业给说法,首先,你要证明使坏的人不是小区邻里而是外来人员干的,其次,你还要找出物业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而致使你家门锁被塞的证据。否则的话,一般物业公司对于此类事件最多只是协助调的,不会对住户的损失给什么说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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