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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实体店全款买了电视机?第二天后悔了可以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1-18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先协商,按法律规定可以退,如果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话可以退全款。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退不换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约定,所以不合法。但是退的原因必须是法定原因,但是如果只是自己主观的不想要了,不可以退。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八、 将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合并,作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法律分析:
    1、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带来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一些违约金。“课程开始后一律不予退费”“合同签订后不允许退费”等条款为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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