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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先打我,没打,结果被我抓伤了脸,是正当防卫吗?

刑事拘留 2024-01-18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先打人,自己可以还手来正当防卫,但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的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超过一定限度,就可能招致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正当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所采取的停止非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非法侵害人造成的损害的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而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的,应承担刑事责任或是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然后还手打伤他人,属于互殴不是正当防卫。互殴与正当防卫的主要是主观意图不同。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被他人打后进行正当的防卫还击是合法的,不会被拘留;不论是打还是被打,对方伤情构成轻伤以上,属于刑事案件,另一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被刑事拘留,但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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