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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费是给到17周岁,18周岁那年还用给吗?

其他家事纠纷 2024-01-18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抚养费给到18周岁还要给吗
    1、抚养费给到18周岁不需要给。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给到子女满十八岁截止,如果子女满十八岁还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有能力的也需要继续抚养。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权如何判定
    1、对于尚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判决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2周岁的孩子,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8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 孩子扶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扶养费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抚养费支付到18岁,往后一般就不需要再支付了。因为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了,父母不需要再对其尽抚养义务。但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岁,存在以下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的,则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因为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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