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后一周用彩礼钱还男方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能要补偿吗

离婚 2019-04-01 1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 如果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就不能要求返还了。如果给了彩礼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婚姻法及解释有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
    1、不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虽然接受彩礼,但已经结婚的,离婚时如一方主张返还的,原则不予支持。但特殊情形下例外:一是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因为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处应指因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
    2、应予返还。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应予返还: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彩礼的;
    (3)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得。

  •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