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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索要钱财算不算敲诈

婚外情 2024-01-18 13: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属于敲诈要看索要时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如果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要分手费则会构成敲诈勒索。所谓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
    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在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时要求另一方对自己的付出、陪伴进行金钱上的赔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青春损失费”。基于同居或者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因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合意,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不能认定为敲诈。法律上规定的敲诈行为,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情侣之间要求给分手费,往往是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被耽搁了,想要对方给予补偿,不属于无故索要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不能认定为敲诈。法律上规定的敲诈行为,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情侣之间要求给分手费,往往是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被耽搁了,想要对方给予补偿,不属于无故索要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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