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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骂对方,对方打我,我还击。那是自卫吗?他违法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8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动手打我我还手一般算自卫。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别人动手打“我”,对于为防止其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还手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构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对方骂人,我打他”的情况下,我打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一般对骂人这种行为无法实施正当防卫,此时会根据双方过错来进行处罚。若受害人构成轻伤,那么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对方骂人,我打他”的情况下,我打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一般对骂人这种行为无法实施正当防卫,此时会根据双方过错来进行处罚。若受害人构成轻伤,那么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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