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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不去景点,去购物

旅游维权 2024-01-18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旅游购物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
    1、通常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如果当事人无法就相关事项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第三方(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调解;
    3、可以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旅游购物纠纷一般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当事人无法就相关事项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第三方(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行调解,或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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