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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不小心碰到了一个老人,报警后带她去医院检查,到了医院后她要五百块钱,不去检查,过了两天后,她又说检查出来有问题了,要找我们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8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
  • 人身受到伤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先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在诉讼的过程中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如果侵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构成犯罪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老年人撞人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与对方协商,争取让对方同意延期赔偿。如果老人有监护人的,应该由老人的监护人进行赔偿,如果其监护人拒绝赔偿的,另一方当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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