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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丈夫是14年1月29号,办的酒席,15年8月31号领的证,9月2分的户口本,20年,9月份分的家,没有书面证明,21年12月8号统一办的宅基证,现在还没发下来,现在离婚,这个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8 15: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时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的房产:
    1.没有房产证的,法庭一般会让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不作处理;
    2.可以在离婚后再次提起分割财产之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现在没有婚姻法,只有民法典
    不动产登记簿谁的名字就是谁或及其配偶的财产,有夫妻明确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话按民法典规定区分。不动产登记簿双方名字一般视为夫妻明确书面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名字不代表夫妻明确书面约定是个人财产
    离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割个人财产,如果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分不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除外,这条里的补偿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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