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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900块不还,微信联系不到,电话号码也换了,可以报警吗?身份证可以查询到此人手机号吗?

债务追讨 2024-01-18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的,需要尽快向对方主张还款,如果对方确实是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因为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之后,胜诉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末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欠钱人不接电话找不到人的办法具体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借条不还钱可能构成侵占罪的特征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 欠钱不给不可以打110求助联系。
    欠钱不给引起的纠纷就属于民事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通过诉讼解决,公安机关不应受理报警。
    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如下:
    1、可以先与对_协商、沟通拖_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原因的真实性;
    2、可以收集证据,去请律师帮助向有关法院起诉追回钱款,可以先_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_财产被转移,导致胜诉判决难于执_,如果判决下来以后,对_拒不执_,当事_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_。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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