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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学区房,朋友想让我过户给他,他再将房子抵押给我,我会有风险吗?

抵押担保 2024-01-18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知道您是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呢还是房产抵押贷款手续? 如果是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就是带上房产证和原始购房合同,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就可以
  • 抵押房屋给个人的流程有:1、首先要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2、办他项权利登记。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3、收存它项权证。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你持有。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房产证原件给他,没有你的授权,他是无法拿房产证原件去再次抵押的。
  • 【法律分析】:民法典没有明确有抵押权的房子是否可以过户,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这就是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的前提条件是要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反过来讲,如果一处设定了抵押的房产,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在法律上应归无效。同时购买了这种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对购买人来说也存在法律风险,一旦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购买人的风险就显现出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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