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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老人的的,离婚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8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对于房屋遗产的分割:如果出现一方虽是在婚后买房,但是是用自己个人财产购买,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由个人偿还的,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则该房属于夫妻共同遗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按照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对于拆迁分到的房子,若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家公的房子,除非能证明夫妻双方有出资,否则不属于离婚分割的部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债权的形式要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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