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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4-01-18 2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婚吗
    1、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是否能判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能判离婚;
    (2)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可以判决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3)经法院调解后,夫妻双方同意调解的,可以不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 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是否能判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能判离婚;
    2、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可以判决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3、经法院调解后,夫妻双方同意调解的,可以不判决离婚。
    一、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婚吗
    1、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是否能判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能判离婚;
    (2)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可以判决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3)经法院调解后,夫妻双方同意调解的,可以不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 一方不同意符合条件的能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实践中一并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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