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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晚,一朋友邀请去唱歌,我因酒多,去到后知道朋友被欺,就上前打了对方半个耳光,因酒多居然打滑了,打别人脸上了,所以说半个,后了解居然是认识的人后,劝阻后被朋友拉走,再后不知为何朋友些居然用刀捅了对方,致对方重伤二级,但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了解,我不够刑事责任早已经终止对我调查,可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和起诉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成立吗?

刑事赔偿 2024-01-19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刀捅室友未遂会处分法院会定故意伤害罪,属于未遂的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用刀捅室友未遂在通常情况下仍然是会受到处分的,法院会定故意伤害罪,属于未遂的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若当事人被男朋友打了之后向公安机关报警的,公安机关会对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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