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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100块钱不还,但是我是未成年人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19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未成年欠钱不还怎么办1、未成年欠钱不还的处理如下:(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一般如果未成年子女欠债的,父母是有偿还的义务的;(2)如果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欠债不需要父母偿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未成年欠钱能被起诉吗欠钱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从而是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解决的。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
  • 未成年欠债不还的,如果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则债权人应当找债务人本人还款,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债权人可以找其监护人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1、和对方协商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2、申请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法律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3、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收集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确保债权能顺利实现。如果采取仲裁,前提是要有仲裁协议才行。还需要注意的是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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