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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车撞了??肋骨四根骨折??头上缝了五针。对方全责任,像我这种情况??我起诉好??还是和解好

交通事故 2019-04-08 1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当事人有权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肇事事故后,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
    1、协商处理赔偿问题,在赔偿损失明确的前提下。
    2、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3、诉讼处理比较复杂,可以请律师全权处理。
    如果经过交通部门认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依照上述解决办法进行处理事故即可。
  •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饿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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