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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借了我的钱。我现在联系不上。可以报告吗?

债务追讨 2024-01-19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警处理,此外,朋友借钱不还还联系不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如下:1、作为朋友,能够借钱,说明交情确实不错,可以通过联系双方共同朋友作为第三方,居中调解,以形成有效的协商方案,处理好与朋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也可以不考虑朋友关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朋友归还欠款,实现自己的债权,保障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一般报警都没有用。债务纠纷是民事案件,公安机关没有办法直接解决纠纷,只能调解。当事人想要解决可以去法院起诉,直接去债务人居住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借钱不还报警的,警方是不会受理的,因为这是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如果借款期限已经届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借贷关系起诉的,不论案件金额的多少,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都应立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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