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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是按揭的,做过抵押登记,之后在财务公司做GPS开走,因为私人债务关系车子给人处理掉了,现在无力还车贷了,我会被起诉诈骗吗?会做牢吗?做过抵押登记,之后在财务公司做GPS开走,我会被起诉诈骗吗?会做牢吗?

刑事辩护 2019-05-09 19: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车贷抵押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
      
    4.能为汽车抵押贷款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5.愿意接受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 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8 号《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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