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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靠左正常行驶在超越右方电动车时 右方电动车突然靠左过来 导致接触 结果右方电动车倒地 现在交警说我要付全责 我想问右方电动车有没有责任 交警责任认定书我不认可要这么处理我想问右方电动车有没有责任 交警责任认定书我不认可要这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4-06 12: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绘制示意图、搜集的物证等),当事人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当事人受伤状况、驾驶员饮酒状况等)、证人证言。
    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根源的分析、判断。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具有哪些违章现象(即有哪些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作用大小。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来认定的。规定内容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按照这个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是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十分广泛,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打架斗殴、伤害杀人等涉嫌人身的暴力犯罪引起的赔偿(附带民事赔偿)均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范围,有关赔偿项目和标准均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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