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失信人永远不还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19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信人永远不还钱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在向欠款人讨债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归还借款,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判决胜诉后,如果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归还借款,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及时掌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防止逃避债务。
    (四)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执行第三人财产。
    如果债务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却怠于行权,这时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申请代位执行第三人财产。
    (五)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还钱的行为,显然是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实际来追究法律责任的,对于失信人员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有财产执行时,可以由司法机关立即对相关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处理。
  • 信人永远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还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对于不还钱的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原因和后果来进行认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一、失信人永远不还钱怎么办
    1、失信人永远不还钱,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无财产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财产进行调查,如失信人有转移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其转移财产。失信人拒不还钱的,由法院拍卖其财产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失信人还会被加入“全国失信人员名单”被限制高消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二、失信人员如何恢复信用
    失信人员想要恢复信用,要当事人积极配合赔款或者履行针对于自己失信行为的补偿,在日后的借款过程中多加留意、诚实守信并且重新树立良好的个人征信。
    在完成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完毕执行后执行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同意便可恢复信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岳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失信人永远不还钱怎么办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