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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离婚后还用去民政局办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4-01-20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离婚后,当事人不用再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因为起诉离婚,法院依法作出生效裁判,判决双方离婚的。该生效裁判与离婚证同等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当事人无需再办理离婚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院判离婚后是不用再去民政局办手续的。因为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不用再去民政局办手续,法院的离婚判决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且即使去民政局申请办手续,也不会受理,因为已经没有合法有效,且处于存续期间的婚姻关系可处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院判离婚后不用去民政局办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即解除。
    因此,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就是最直接的离婚证明,直接表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因此不能也不需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实践中,部分地方的部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认可法院离婚判决书,
    要求办事人员出示离婚证,其实这是工作人员不懂法的表现。遇上这种情况,大家可以持离婚判决书到当地民政局申请出具一份离婚证明书来使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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