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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改姓给孩子改姓需要男方同意吗?

其他 2024-01-20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小孩改姓需要男方同意。夫妻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孩子改名的,也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无论另一方是否给予抚养费,是否有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抚养一方均无权单独更改姓名。
    如果未经过对方同意,直接给孩子改名字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恢复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子女满十八周岁以后,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是否需要对方同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取得抚养权的是女方,则改名改姓时,需要征得男方同意。如果只改名不改姓氏,则无需对方同意。如果取得抚养权的是男方,则变更姓名时不需要对方同意。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改姓需要男方同意。给孩子改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同意,否则对方起诉的话就必须护恢复以前的姓名。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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