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只可以在户口所在地领证吗

其他 2024-01-20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领的观点不正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结婚不一定需要在本人户口所在地领取结婚证,也可以前往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必须是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法律依据:结婚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领的观点不正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结婚不一定需要在本人户口所在地领取结婚证,也可以前往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必须是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结婚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法律上明确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领取的。但并不限制在哪一方领取,一般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要求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即可。并且在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法定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陇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