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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货车在工地院子里面被城管扣车了,这样合理吗

讨薪 2024-01-20 16: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可以,扣车属于违法行为,还是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这是他们的职责范围,你应当向区县级的投诉,别去镇里;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注意保存及收集有效证据,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城管有权扣摆摊的车辆。城管扣车是属于合法的行为,而且这也是这个部门的权利,一般车主的车辆被拖车那么肯定就是车子出现了违章的行为,执法人员在执勤的过程中只要发现有违规的行为,就可以做出拖车的行为,而车主也必须要及时的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1、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2、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3、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4、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5、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
    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6、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7、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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