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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对方全责,本人轻微受伤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0 2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追尾对方全责,如果仅造成了财产损害,可以就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要求对方赔偿;
    2、如果追尾造成了人身损害,则可以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由追尾人负全责,但是被追尾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受伤了,应当负赔偿责任,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视情况可能会付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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