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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协议约定??承租方投资装修和建造无偿归出租方(可移动的除外)请问 租赁期满 承租方可以将地板、橱柜、灯具拆除吗租赁房屋协议约定??承租方投资装修和建造无偿归出租方(可移动的除外)租赁期满 灯具拆除吗

合同纠纷 2019-04-01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协议应当包括什么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 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该明确,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在签订此类合同时承租方应当要求出租方对此有承诺或保证。
    4、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5、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6、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
    7、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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